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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飞”,放心飞!政策解读 2024年1月1日起为了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制定了新条例: 1.在条例的第二条表明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定义: 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 2.第六十二条第2-6小条表明了无人机的类型和定义: 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15千克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千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3.条例第十九到二十条表明了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的划分: 管制空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八类重点区域以及特殊情况临时增加的管制区域。 适飞空域: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 “在浙飞”--信息登记 在“在浙飞”申请之前需要进行UOM实名登记 UOM平台:https://uom.caac.gov.cn/#/login UOM实名教程:《重申!关于无人机,这件事一定要做!》 1. 登录 UOM实名好之后,打开警察叔叔APP,输入手机号或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进入。 警察叔叔登入界面 2.进入“在浙飞” 完成身份验证后,点击首页界面→点击更多→选择安全防护→在浙飞→进入页面。 在首页模块中,分为个人信息登记、单位信息登记、设备登记、飞行报备、处罚记录、政策法规、信息发布功能。 个人信息登记界面 依次填写真实有效信息,如下:
以上信息填写好之后,点击提交,可以在“我的”→“个人信息”中查看填写好的信息(注:是在“在浙飞”中的“我的”)。 单位信息登记页面 依次填写真实有效信息,如下:
地图选择界面
“在浙飞”--设备登记 首先我们选择要登记的设备归属,然后西选择设备类型,分为自制无人机、品牌无人机、航模(下面将以个人为例进行登记,单位登记通例)。 1.自制无人机登记方式
以上信息填写完成,点击提交按钮,则提交成功,如有信息未填写,则提示提交失败。 2.品牌无人机登记方式
3.航模登记方式
以上信息填写完成,点击提交按钮,则提交成功,如有信息未填写,则提示提交失败。 4.飞艇登记方式
以上信息填写完成,点击提交按钮,则提交成功,如有信息未填写,则提示提交失败。 “在浙飞”--飞行报备
通过单位管理员手机许验证码获取单位所持无人机选择无人机进行飞行报备。 小伙伴们赶紧操作起来呀,过程中有疑问都可以留言哦~ |